2012年3月23日

史蒂芬金的《綠里奇蹟》「介紹」試譯



史蒂芬‧金的《綠里奇蹟》「介紹」
寫於緬因州的班哥市,1997 年二月六日

我有週期性的失眠問題——讀者如果看過勞夫‧羅伯茲 (Ralph Roberts) 在《失眠》(Insomnia) 這本書中的冒險經歷,對這一點必定不會感到意外——因此我的手邊經常有個故事,以備那些無眠的夜晚所需。我在黑暗中躺在那裡,說故事給自己聽,在心裡寫作,就像在打字機或電腦上創作那樣,常常回頭去改幾個字,添加幾段想法,刪除幾個句子,構思幾段對話。每天晚上我從故事的起點開始,到終於能睡著的時候總是能比前一天晚上進步一點點。到了第五或第六個晚上,我通常能毫無遺漏地記住整段整段的文字。這聽起來好像有點瘋狂,卻很有放鬆心情的效果……做為打發時間的方法,也比數羊要有趣多了。

這些故事到最後都會變得殘舊不堪,就像一本書被讀過太多次一樣。(「把它丟掉,再買一本新的就是了,史蒂芬。你都把這本書讀成破紙啦。」我母親有時候會這樣說,一面惱怒地看著某一本被我愛到死的漫畫或平裝小說。)然後我就得另外找一個新故事了。在那些睡不著的夜晚裡,我總是希望新故事能很快地降臨,因為無眠的時間通常總是漫長而無盡頭。


1992 或 1993 年的時候,我在這種失眠的夜晚裡想像的是一個題名為「魅人幻像」(What Tricks Your Eye) 的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一個死刑犯——身材極為高大的黑人——隨著行刑日期的逐漸靠近,他開始對各種變魔術的手法產生興趣。這個故事預定透過第一人稱的主觀角度呈現,說故事的人是一個模範囚犯,每天推著裝書的小車穿過監獄走廊,順便賣點香煙、新奇的小玩意、還有生髮水或油蠟紙折成的飛機一類不起眼的小東西。到最後,就在故事主角被處決的前夕,我打算讓那個身材高大、名叫路克‧考菲 (Luke Coffey) 的死刑犯,就這樣憑空在監獄裡消失。

這是個很不錯的構想,然而這個故事和我卻總是搭不上調。我差不多試過用一百種不同的方法來寫它,卻總是無法成功。我給了說故事的人一隻小老鼠,每天坐在推車裡陪他,以為這樣就可以讓這個故事奏效,卻還是失敗了。這個故事最好的部分只有開頭那幾句:「這整件事發生在 1932 年,當時我們這個州的監獄還設在伊凡斯納屈 (Evans Notch) 鎮上……當然還有那台電椅——死刑犯人都稱它為『老火花』(Old Sparky)。」我認為這部分是成功的;故事其他的段落卻很糟糕。到最後,我終於放棄了路克‧考菲和他那些憑空消失的銅板,轉而構思另一個故事,一個星球上的人不知道為什麼,每逢下雨的時候就會變成食人族……我現在還是很喜歡這個故事,所以你最好不要染指,好嗎?

然後,大概過了一年半,這個死刑犯的構想又回到我心中,這次卻來自完全不同的角度——我想像,假如這個大個子的男人事實上有某種治療的力量,而不是一個業餘的魔術家;假如他只是一個心地簡單的人,卻被控謀殺,然而他不但沒有犯罪,反而想逆轉這場暴行,那又會發生什麼事?

我認為這個故事太有趣了,僅僅在無眠的夜晚來想像是絕對不夠的;儘管如此,我確實是在黑暗的夜裡展開這個故事的,把當年剛開頭的那一段文字幾乎是原封不動地搬過來,在真正動筆創作以前就已經在腦中把整個第一章寫完了。說故事的那個人變成一個監獄警衛,而不是模範犯人;路克‧考菲也變成了約翰‧考菲 (John Coffey)(這是向威廉‧福克納 (William Faulkner) 的一種致意,他筆下那個暗喻耶穌的角色就叫耶誕喬 (Joe Christmas));而那隻小老鼠則變成……嗯,叮噹先生 (Mr Jingles)。

我從一開始就知道這是個好故事,然而這也是個極難寫的故事。當時我的生活中有許多其他看起來比較容易的事——為《鬼店》(The Shining) 這部小說改編電視影集而寫劇本,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我也勉強能抓住《綠里奇蹟》這個故事不放。我覺得我差不多得創造出一個嶄新而完整的世界,因為我對美國南方經濟蕭條時代的死刑犯生活幾乎是毫無所知。深入的研究當然可以改善這個問題,然而我卻認為自己一旦做了研究,就可能會把我在這個故事中發現的那種還很脆弱的驚異感整個抹煞掉——有一部分的我從一開始就知道,我要的不是現實,而是一種神話。所以我就這樣繼續寫了,寫完一頁又一頁,心裡希望能找到一絲火種,一點靈感,任何一種日常家居式的奇蹟也行。

這個奇蹟隨著拉爾夫‧威辛安紮 (Ralph Vicinanza) 的一通電話而降臨,他是我的國外版權經紀人,先前和一個英國出版人討論到查爾斯‧狄更斯 (Charles Dickens) 幾世紀前用過的系列小說創作形式。拉爾夫問我——他用的口吻是一點也沒想到這個構想竟然真的可以實現的那種——有沒有可能會想嘗試這種創作形式。老天爺,我當時簡直就像青蛙看見釣餌那樣,馬上就興奮地跳過去一口咬住。我當時就了解到,如果我同意進行這個創作計畫,就得把《綠里奇蹟》寫完。所以,我就像羅馬帝國的士兵為了要激發背水一戰的勇氣而放火燒掉盧比肯河 (Rubicon) 的大橋那樣,立刻回了電話給拉爾夫,要他著手策畫這本書。他照我的話做了,後來的發展也是讀者已經知道的。約翰‧考菲、保羅‧艾吉康 (Paul Edgecombe)、布特‧霍偉 (Brutal Howell)、波希‧懷特莫 (Percy Wetmore)……這些主角就此接手,讓這個故事能順利產生。這真是最酷的一件事了。

大家願意接受《綠里奇蹟》的程度有一種我從來不曾想像過的神奇性;老實說,我當初還以為這本書的銷售量會悽慘無比。各界讀者給我的回饋棒極了,大部分的文學評論者也表示了支持和認可。我想,關於這本書的暢銷,我有很大一部分要感謝我太太最具洞察力的各種建議,這本書的成功也在相當大的程度上要歸功於 Dutton Signet 出版社全體同仁的辛勤努力。

儘管如此,這個創作經驗是只屬於我的。我像瘋子一樣寫著,試著趕上同樣瘋狂的出版進度,同時還得小心仔細地規劃整個故事,讓每一個單冊都能有自己的小型高潮,心裡希望所有的人物和情節到最後都能配合得天衣無縫,卻也知道:如果它們不成功,我就得成仁了。我想像,狄更斯是不是也曾經有同樣的感覺,就這樣希望故事情節引發的各種問題到最後都能自己找到答案?我想他確實有過。幸運的是,對狄更斯而言,老天爺賜與他的才幹可真是非比尋常地傑出啊。

我記得自己想過一兩次,我在寫這本書的時候一定犯了最可怕的各種時代性的錯誤,然而到最後,這種錯誤竟然出奇地少。即便是那一小本標榜大力水手卜派和奧麗薇 (Popeye and Olive Oyl) 的「性感漫畫」(hot comic),到最後也竟然能一針見血:這本書的第六個單冊出版之後,有人寄了這樣一本漫畫給我,出版年代正是 1927 年前後。在其中的一格漫畫裡,溫痞 (Wimpy) 這個老饕踢著奧麗薇的屁股,一面還在啃他那有名的漢堡。老天爺,人的想像力真的可以是無與倫比,不是嗎?

在《綠里奇蹟》成功地出版以後,各界紛紛討論應該如何——或者是否應該——把這六個單冊合為一集出版。單純把六個單冊合在一起的做法讓我和某些讀者的感覺都很彆扭,因為這種平裝版的價格將會非常高,六本加起來大約要美金十九元(如果在打折的店裡買,當然就會便宜些)。正因為如此,六本一套的出版構想實在是上不了抬面。現在你手裡拿的這個版本,也就是價格比較合理的大眾平裝本 (trade paperback),看起來就是比較理想的一種解決方式。於是這本書就這樣出版了,內容大部分都保持不變。(我確實更動了波希‧懷特莫被囚犯穿的帆布衣綁住而伸手擦汗的時間。)

未來有一天,我想把這本書重新修改一次,把它改到不能用這種分冊形式出版的程度,再重新將之推出。在那一天真的到來以前,這本書就是這樣了。我很高興知道許多讀者喜歡它。你知道,它後來也果真成為一個幫助我度過許多無眠夜晚的好故事呢。

史蒂芬‧金敬上

(譯者註:耶誕喬是福克納於 1932 年出版的小說《八月的光》(Light in August) 的主角,他是美國文學中的一個典型而帶有悲劇色彩的「穆拉托」(tragic Mulatto),因為是混血兒而無法徹底融入白人或另一個種族的社會。在美國文學作品中,穆拉托的個性一般都很悲傷,甚至有自殺的傾向,他們通常都被描述成社會陋習和種族偏見的受害者,只因為他們的出身背景很難加以清楚地分類。

耶誕喬普遍被認為是美國文學作品中最孤單寂寞的主角之一,他的母親是白人,父親的背景則不詳,可能是黑人。他母親生他的時候因難產而死,他便被送到孤兒院,一直住到五歲才離開。他的養父母是白人基督徒,一直撫養他到十七歲,他在那之後便四處流浪,有時候被認作是白人,有時候又被認作是黑人。他最後落腳在密西西比州,三十歲出頭的時候就死了。他死得很淒慘,但是這方面的情節不必在這裡提出來。

有學者認為耶誕喬這個角色是對於耶穌基督的暗喻,因為他在耶誕夜被送到孤兒院,那裡的人因為慶祝耶穌基督的誕生而給他娶了 Joe Christmas 這個名字。耶誕喬和耶穌基督 (Jesus Christ) 的名字縮寫都是 J.C.,耶誕喬三十三歲就死了,正好也是耶穌基督殉難的年紀。

我在翻譯史蒂芬‧金的這篇「介紹」的時候才突然想到,原來約翰‧考菲這個名字的縮寫也是 J.C.。[安德魯‧洛伊‧韋伯 (Andrew Lloyd Webber) 的著名音樂劇《萬世巨星》(Jesus Christ Superstar) 裡就是這樣唱的:Hey, J.C., J.C. won’t you DIE for me?]有人認為考菲這個角色也是對於耶穌基督的暗喻,比方說他因為自己沒有犯下的罪行而被處死,獄警們就像十二使徒一樣,明知他是無辜的,也見證了他創造的奇蹟,卻還是眼睜睜地讓他送死;還有他附近的另外兩個死刑犯也是一好一壞,就像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左右兩側的十字架上各是一善一惡的罪犯;當然還有那隻小老鼠,因為考菲的觸摸而獲得延壽。

我覺得這種觀察只是許多看法的其中一種,聽聽就好,不必當真,就像有人說電影《E.T. 外星人》(E.T.: The Extra-Terrestrial) 裡的那個善良滑稽的小外星人也是對於耶穌基督的暗喻一樣。有趣的是,史蒂芬‧金只提了一句對於福克納的致意,我在翻譯時就解釋了這一大串,果然是很囉嗦。)

6 則留言:

  1. 謝謝你的分享
    流場的文筆清楚的思維
    很有見解,不尖銳偏頗更不失幽默

    期待新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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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感謝您的留言。這是對於史蒂芬‧金的文章的翻譯,所以當然有見解囉。他的文章寫得真好,和小說一樣棒,翻譯起來很過癮。我很高興您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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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實當時在讀<>時沒有想那麼多
    但看完電影之後來這裡爬文
    (希望你不要介意但我挺喜歡史蒂芬金的,所以原諒我囉)
    才明白自己對於這部作品了解真的不是很多阿
    J.C.考菲的故事也有讓我想到耶穌的形象
    但只有淺淺地明白他是為自己沒犯下的罪而死和神蹟的部分
    不像你注意這麼多

    很喜歡這部電影 以及板主您幫忙翻譯這部分
    讓我覺的創作 真的需要下很多苦工
    也更敬佩史蒂芬金的筆才了
    期待你下一篇文章囉

    (p.s.考菲若是上帝之子 那他爸應該是王牌天神裡面的上帝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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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嗯,我第一次讀這部作品的時候也沒有想到這麼多,後來學會了多看別人的評論,多少也只是相信並介紹自己認同的部分,可見人都是會偏心的。別人的分析評論(包括我的)畢竟看看就好,自己能從作品中得到閱讀的樂趣,才是最重要的。儘管如此,還是要謝謝您的留言。

      Christine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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