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7日

史蒂芬金的《11/22/63》相關評論(續)



上一篇文章介紹了《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 關於史蒂芬‧金即將出版的新書《11/22/63》的報導,這篇文章就來說說 Wired 雜誌對於作家的一篇訪問,以及英國的《衛報》(The Guardian) 所刊出的書評。(作者註:上面的圖片是《11/22/63》作家簽名精裝版的封面,在史蒂芬‧金的官方網站上要價美金一百五十元,實在是不得了。亞馬遜網路書店的普通精裝版才要價美金三十五元,現在訂購更有優惠,更不用說是 Kindle 版的電子書了。)


言歸正傳。Wired 雜誌所刊出的作家訪問題名為〈史蒂芬‧金的時光旅行規則〉(Stephen King’s Rules for Time Travel),作者是莎拉‧法倫 (Sarah Fallon)。訪問劈頭就問:為什麼《11/22/63》這本書的主人翁試圖回到過去改變歷史,在過程中竟然碰到許多困難?史蒂芬‧金指出,他心目中的時光旅行牽涉到幾個準則,其中一項便是:越可能導致未來改變的一件事,其本身要被改變也就越困難。比方說,如果你只是要回到過去和某人說說話,讓他或她因此而上班遲到或錯過火車,則應該不會太難,然而如果你竟然想回到過去拯救一位美國總統免於被殺,那便是茲事體大,知易行難了。用簡單的一句話來形容便是:「過去總是會自我保護。」(The past would try to protect itself.)

有趣的是,《11/22/63》這本書裡的時光甬道竟然是在一家餐館的儲物間裡,每次有人進去,出來的時間都絕對一樣,也就是 1958 年九月某一天的正午十二點前兩分鐘。廚師為了省錢,每次都回到過去用 1950 年代的價格買肉,當然啦,他每次在肉店裡買的也都是同一塊肉!

喜歡看科幻小說的讀者都知道,一旦書中內容牽扯到時光旅行,所謂的「祖父悖論」(grandfather paradox) 一定會出現:如果一個人回到過去,不小心失手殺死了他自己的祖父,那麼現在的他還會存在嗎?史蒂芬‧金在創作《11/22/63》的時候同樣也得面對這個問題,不過他慣常的寫書方式不是為各種疑難雜症提供答案,而是假設不尋常的狀況已經發生,然後安排書中主角予以面對並解決。比方說,《11/22/63》裡的主角傑克‧艾屏 (Jake Epping) 就向他的廚師朋友提出了這個悖論,結果對方翻翻白眼回答:「誰他媽的會做這種笨事?」好了,問題解決啦!

儘管如此,史蒂芬‧金在訪問中強調,書中主角剛開始以為是輕而易舉、無傷大雅的一些事,到後來竟然都會產生嚴重的後果,解決起來也十分艱難,這就是所謂的「蝴蝶效應」(butterfly effect),用「維基百科」(Wikipedia) 中文版的話來解釋就是「在一個動力系統中,初始條件下微小的變化能帶動整個系統的長期而巨大的連鎖反應」。

不過作家又對這個理論加以延伸,也就是說,書中主角每次回到過去改變某一件事,就會創造出一條不同的時間線,而這也就是為什麼在許多科幻小說中都有所謂時光甬道的警衛或守護者 (guardians),防止所有進行時光旅行的人對時空的連續性 (time-space continuum) 造成損害。像著名科幻小說作家張系國就在〈傾城之戀〉這個短篇故事中充分解釋了這個道理。史蒂芬‧金說:「每次你回到過去,就會讓情況更壞。如果你堅持繼續下去,所有時空都會崩潰。對我而言,這是相當恐怖的一件事。」

也許有人會反駁:書中主角每次回到過去,所有事物難道不會「歸位」(re-set) 成當年那樣嗎?(比方說,廚師每次回到過去,1958 年九月某一天中午的那塊肉都還是會在店裡。)然而史蒂芬‧金指出,這正是《11/22/63》這本書有趣的地方。他以電腦為例:每次我們在電腦上寫錯一個字句或打錯一個檔案,便將之刪除 (delete),重新再來,然而問題是,在電腦上被刪除的檔案永遠不會消失,還是能夠在硬碟上找到。也許用網際網路的例子來說明會更清楚:一旦文件或影像上載到網路,其就會永遠存在,即使文件或影像的擁有者能夠將之從伺服器 (server) 中刪除,看過這些文件或影像的讀者也會予以記憶、討論,甚至轉載、引用,因此網路醜聞一旦發生就是禍害無窮,在網路上發言的確得小心萬分。

史蒂芬‧金坦承,如果他有機會面對時光甬道,他不認為自己有膽量進去。他說:「我想我確實會有進去的念頭,但是我不以為自己真正做得出來。我會害怕這整個過去就像一棟用紙牌堆成的房子,輕輕碰一下就垮了。」在他心目中,關於時光旅行的另一項準則便是:你回到過去的時間越久遠,立即牽涉到的危險也就越大,而你當然也得更加小心,事前的準備也得越充份。比方說,讀過史蒂芬‧金的「黑塔」系列 (The Dark Tower series) 的讀者都知道,槍手羅蘭 (Roland Deschain) 在《三張預言牌》(The Drawing of the Three) 這本書裡回到了 1987、1964 和 1977 三個年代的紐約市,每次都得面對不同的風俗民情、科技和醫藥發展,連人們的言行舉止和思想方式都不一樣。這也正是作家在寫《11/22/63》這本書的過程中為什麼得進行大量深度研究的原因,對於 1950 和 1960 年代所有人事物的所有描寫,都得能夠徹底取信於讀者。

至於英國《衛報》所刊出的書評,則由本身也是作家的馬克‧勞森 (Mark Lawson) 寫成,其中提到時光旅行所引出的歷史細節和個人鄉愁,都是《11/22/63》這本書引人入勝的地方。書中主角傑克本身是高中教師,回到 1958 年之後卻變成任職房地產經紀人的喬治‧安柏森 (George Amberson),盡情享受了 root beer(也就是沙士 Sarsaparilla,有人將之翻譯為「草根啤酒」,頗為有趣)和巧克力派的美味,也就是麥當勞一類速食發明以前的美國大眾食品。傑克/喬治開著當年十分盛行的雪佛蘭轎車 (Chevrolet),宣稱「美國在呼喚我」(America was calling me),這裡的「美國」是懷舊式的,充滿溫馨,連棒球賽都是「原本應該玩的那個樣子」(as it was meant to be played),更不用說是物美價廉的萬事萬物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貴得半死的柳橙和長途電話,當然還有那無數吞雲吐霧的癮君子和憤世嫉俗的種族主義者。

書評提到的第二點,便是史蒂芬‧金為什麼不安排傑克直接回到 1963 年去阻止對於甘迺迪總統的暗殺,而要先回到 1958 年去大吃大喝,享受人生,白白浪費了五年。難道作家真的像許多人所批評的那樣,寧可把書寫成像磚頭那麼厚,納入許多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細節?當然不是!原來傑克在正式「展開任務」之前,必須先經過「見習階段」,而透過各種相關敘述,史蒂芬‧金真正想探討的課題便是:我們在道德上是否有權利改變過去或未來?熟悉作家作品的讀者都知道,他在 1979 年出版的《再死一次》(The Dead Zone) 裡也曾經深入研究過這個課題,當時書中主角強尼‧史密 (Johnny Smith) 一再想找出答案的問題便是:如果一個人有機會回到過去刺殺希特勒,則是否應該下手呢?

在這一點上,書評提出了一個很有趣的見解:《11/22/63》和《再死一次》的立足點之所以不同,在於後者的主角強尼能夠預見自己想殺的政客未來而得以決定進行暗殺的必要性,前者的主角傑克卻無法百分之百確定自己必須阻止的刺客到底是不是李‧哈維‧奧斯華 (Lee Harvey Oswald)。傑克在《11/22/63》這本書中不斷自問:就算他真的能夠改變奧斯華的人生而阻止甘迺迪總統的死亡,也許多年來的各種陰謀論其實還是正確的?就算奧斯華不下手,甘迺迪總繷還是可能會死在其他黑暗勢力的手下,包括美國共產黨、古巴政府、外國工人黨、蘇聯政府,甚至聯邦調查局和中央情報局。

書評因此而大加稱讚史蒂芬‧金:「這個關於改變歷史的安全性的惱人疑點在作家筆下完美地呈現出來,他同時也機敏地探討了關於時光旅行或另類歷史的一個重要課題,也就是歷史受到干涉之後的重新調整。」換句話說,如果歷史真的有一個終點,更有相關的必要後果,那麼歷史中的某一點一旦受到改變,其他點、線、面就得進行必要的相關調整,以順利達成同樣的終點和必要後果。書評在不洩漏重大情節的前提下指出,《11/22/63》這本書的後半部正是在陳述並解釋這種充分且必要的相關調整。

書評的結論也相當值得重視,其指出《11/22/63》是繼 2009 年出版的《穹頂下》(Under the Dome) 以來,史蒂芬‧金第二次試圖對當代的美國現狀進行評論。作家早在 1973 年就想寫這個故事,卻覺得當時的美國人心還沒有從甘迺迪總統遇刺的震驚中恢復過來,自己更沒有足夠的時間、能力和技巧來深入刻畫各種「政治極端主義的後果」(consequences of political extremism)。儘管有些人會批評史蒂芬‧金把深藏在抽屜深處的老舊主意拿出來發揮,其實是一種「舊調重彈」的表現,甚至暗示作家已經沒有新意,書評卻肯定了作家在過去三十五年以來已經成熟而接近完美的寫作技巧,懂得在正確的時刻推出絕對相關的時勢觀察,更在作品中充分展現了對於美國的關注和深厚感情。對於史蒂芬‧金這位當代美國文學史上的巨星而言,對於過去的一瞥其實正是對於未來的展望。

(作者註:以下的圖片分別是《11/22/63》英國版及德國版的封面,後者的 Der Anschlag 是 The Killing,也就是刺殺、暗殺的意思。)


2 則留言:

  1. hi~
    看了您的介紹讓我對這本心小說很有興趣,雖然我覺多人討論The dead zone,但其實The dead zone算是我前三名喜歡的史蒂芬金小說呢。這陣子我試著看11/22/63英文小說,終於勉強看到1/5, 主角Jack到了1958年,而他想先改變一個件事,這是事發生在Derry,如果我沒有理解錯誤,應該就是IT的發生背景,因為文中還有提到有幾個小孩失蹤,有詭異的小丑之類的。真有股找到彩蛋的驚喜感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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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是IT的發生背景,而是IT發生之後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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